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院学生管理队伍,优化人员结构,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5、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团队协作、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交流,胜任学生管理工作;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教育学、心理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相关专业背景的应聘者优先考虑); 7、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名额 我院计划招聘5名专职辅导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717室(苏州市西园路279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填写《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聘任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表应填写完整,且必须有应聘者本人的亲笔签名; 3、应聘者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 6、若已参加工作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证明其工作经历的劳动(或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应聘者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本次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招聘人数3倍方为有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我院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知识(不指定参考资料)。 (二)笔试时间在考前5天电话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员。所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 (四)面试按照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性别、成绩、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将在我院校园网上公示7天。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有关待遇 1、被我院录用的专职辅导员实行年薪聘用合同制,学院将每年对专职辅导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择优转为人事代理制。 2、辅导员工作聘期中及聘期结束前,考核均合格且岗位需要可以继续聘用。 3、辅导员薪酬实行年薪制,按学院相关规定考核发放,年薪5万左右。 七、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6098642 0512-66098640 联系人:季 玲 史 菁 八、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6098636 联系人:陈迪辉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