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部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恩智浦收购飞思卡尔和诺基亚收购阿尔卡特朗讯
上榜理由:2015年仅有的两起商务部做出附限制性条件决定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事件简述:2015年10月19日,商务部附条件批准诺基亚收购阿尔卡特朗讯股权案经营者集中申报。商务部在审查决定中要求诺基亚履行承诺并受商务部监督,以避免其对无线通讯标准专利许可市场造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2015年11月25日,商务部附条件批准恩智浦半导体股份公司收购飞思卡尔半导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案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商务部在审查决定中要求恩智浦履行一系列义务,以避免其收购飞思卡尔后对全球射频功率晶体管市场产生可能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
律师点评:附限制性条件的概率大约在1%,2015年也不例外,商务部在两起案件的审查决定中附加了限制性条件。从这两起案件的相关市场看,也集中在了电子和通信领域。作为处于科技创新发展前沿的无线通信设备行业,中外企业的竞争十分激烈。国内已经拥有华为、中兴等一批有实力的通信设备企业,但部分核心设备和技术还需要从国外企业获得。保证无线通信设备市场的充分竞争,就能够为中国企业争取到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支持我国无线通信设备行业的发展。因此,在这一领域频现反垄断措施的身影也就不足为奇了。高通案即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商务部对于诺基亚做出的附条件审查决定也是出于维护国内无线通信设备市场竞争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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