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发改委对8家国际海运企业开出4.07亿反垄断罚单
上榜理由:继高通案后,2015年又一重磅罚单
事实简述:国家发改委历经一年多的调查,对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川崎汽船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商船三井、威克滚装船务有限公司、华轮威尔森物流有限公司、智利南美轮船有限公司、日本东车轮船有限公司、智利航运滚装船务有限公司等8家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达成并实施串通投标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分别处以2014年度与中国市场相关的滚装货物国际海运服务销售额4%至9%不等的罚款,合计罚款4.07亿元。
律师点评:提振外贸出口是我们政府最近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而国务院会议中也多次提到要切实减轻外贸企业的出口费用负担。发改委对于本案的调查可以说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展开的。海运运输市场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和地域分割性,在不同的航线上都可能形成特定的相关市场。同时,不同的海运企业之间为更有效地利用航运资源,往往形成各式各样的班轮公会,以便相互协调合作,这也容易成为滋生垄断行为的温床。本案的调查,意味着发改委已经将海运行业纳入到自己的执法视野。同时,也说明发改委已经具备了在更加复杂多样的市场环境下进行调查的能力。最后,4.07亿的罚款也是2015年除高通案外,发改委开出的最高额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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