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曾经我的字很丑,而且是那种“天下谁人能识君”的丑。
初中的时候,老师提名班里写字最”狂野”的四个人,并给他们颁奖“四大草书大王”。我遗憾落选,因为老师觉得我的字已经脱离了文字的范畴,仓颉再生都无法作出评判,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鬼斧神工”。
同学们经常拿这个和我开玩笑,老师也屡次劝我改“写”归正。
当然,最为光火的便是我老爸,他始终认为字如其人,一个人的字迹完全可以代表他的精神气质与生活态度。我觉得这压根就是扯淡,他只是因为自己写得出一手不错的字,所以大有一种“老子英雄儿狗熊”的愤懑。
而我,却从未因为我的字迹而感觉到丝毫不适,更谈不上羞耻。甚至得益于我还过得去的文笔,作文一直被老师拿来当范文,所以我反而会在心里有点小得意:字不好怎么了,你们照样望尘莫及。
这种状态一直保持到高中毕业。
刚上大学那会,我决定参加学校的文学社,入社考核分为现场笔试和面试,现场笔试就是在一个小时内写一篇五百字左右的短书评。待笔试全部完成,然后就是根据考卷提交的顺序一个个进行面试,轮到我的时候,我明显发现坐在正中间的一位学姐拿着我的考卷满脸愁容,坐她旁边的两哥们则强压着笑意。
当时我也略觉尴尬,还好他们很快便恢复了常态,在问了一些小问题后面试便结束了,刚出门我突然想起包落在了里面,返回去的时候一推开门,我清晰的听见那女生对她旁边的学长打趣道:“他的字比你的还艺术哦!”
那一瞬间,这句话落在我耳里为刺耳,我假装没听见,进去拿起包便往外面走。
在即将出门的一瞬间,甚觉憋屈的我又返了回去,原谅我当时就是一敏感傲娇的冲动Boy,仍保留着高中时代的流氓匪气。在他们的目瞪口呆中,我拿回卷子,抛下一句:“对不起,我不入了。”
2
回去的路上,我将整个事件在脑海里回放了一遍,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刚刚自己的行为不但幼稚而且没品,丢了面子又失了里子。
而追朔我冲动的源头,那便是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羞耻感。
只不过曾经自己一直置身于熟悉的环境里,面对同学的玩笑、老师的调侃、甚至父母的苛责,这种熟悉将内心的羞耻感进行了无限的遮掩与弱化,而自身还过得去的文笔在和潦草的字迹进行对比后,这种强烈的反差更加催升了我叛逆时期的满足感与虚荣心,让我长期沉浸在一种“以耻为荣”的思维怪圈里。
而现在,当自己离开了熟悉的环境,便失去了潜意识里自我蒙蔽的遮羞布,面对陌生人对自己字迹的调侃,隐匿在心底的羞耻感立马显露了出来。
自那次以后,我便开始有意识地去练字,并在网上买了很多字帖。每当我想偷懒或是觉得无法坚持的时候,便会回忆那天的场景,一种无法言说的羞耻感哪怕隔着漫长时光,仍能一下子戳中我敏感的神经,督促我继续坚持。
直到现在,我的字迹丢在人群中,虽然仍是毫不出色,但也算的上中规中矩,至少在别人那里再也捕捉不到皱眉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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