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和宗教中,灵和肉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
我们有一个肉体,有一个身体,这个身体是必须要生存的,为了生存,我们就要去挣钱,要到这个社会上去活动。这构成了我们的肉体生活、外在生活,当然这一部分生活很重要,是一切生活的前提。但是,我们的生活还有另一个部分,就是内在的生活,灵魂的生活。问题就在于,二者的位置怎么摆。
对于幸福问题,西方哲学史上有两派观点。一派叫做快乐主义,伊壁鸠鲁开创的一派,一直到英国的经验论者,像约翰·穆勒、边沁,他们是快乐主义流派,认为幸福就是快乐。另一个流派叫做完善主义、完善论,或者叫自我实现论,认为幸福在于自我实现,在于人格上的完善。
但是,这两派在有一点上是共同的,就是认为精神的快乐要远远超过肉体的快乐,这个高层次的快乐是幸福的源泉和主要因素。
在西方哲学史上,找不到一个哲学家,他主张幸福就是纯粹的肉体快乐,这种幸福观不存在。
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他是快乐主义的祖师爷,他所提倡的快乐是肉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什么意思呢?肉体不痛苦就是快乐,实际上你身体的这个要求是很低的,你不要有更高的要求,那样会对灵魂造成纷扰,会破坏灵魂的快乐。
快乐主义哲学家、英国经验论者约翰·穆勒,他对这个问题讲得最清楚,他说幸福、快乐是有层次的,有质的不同,有的是比较低级的快乐,有的是比较高级的快乐,但是一个人只有同时享受过两种快乐,有了比较才会知道。
一个人如果沉溺在肉体的快乐中,从来没有品尝过灵魂的快乐,他就永远不会知道灵魂的快乐是一种多么强烈而美好的快乐。
他有一句名言,他说,不满足的人比满足的猪快乐,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满足的傻瓜快乐。
如果你是一头满足的猪,那你就永远不会知道那种精神的快乐有多么快乐。但是,实际上每一个人,从人性来说,他不会只是动物,他一定还有比动物更高的那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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