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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毕业年度内大学生可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三年内可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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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7 14: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布时间:2013-04-18来源:生活报作者:
  近日,即将大学毕业的小孙在户口所在的社区申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持有这个证,就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收费优惠等政策。记者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其实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都可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毕业年度内”指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因此今年6月即将毕业的2013届毕业生也可申领。

  据了解,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领取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普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便可领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在毕业前便可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优惠政策。

  除税收减免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从事个体经营,在其工商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可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还可享受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可延期一年。高校毕业生还可参加哈市创业培训基地举办的免费创业培训班,接受创业培训和辅导,创业成功的可享受每人12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未成功的也可享受800元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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