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11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十大事件”
1、《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出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2、《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白皮书》系列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走向产学研结合一体化道路
3、2007年上海人才服务业博览会、2011年首届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论坛召开,提升了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社会影响
4、大部制改革下人社部成立,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合并,人力资源服务业国家主管机构成立
5、“十一五”期间,三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选中国企业500强
6、首个国家级人才特区与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区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业有了特区
7、人力资源服务中加强党建探索与实践,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党建工作受到中央领导重视
8、《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为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
9、行业标准逐渐完善,首个国家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发布
10、人力资源服务业正式列入国家产业目录,人力资源服务业成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相关要求(各地方有所不同)
1.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
2.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通过后,由省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批准后,颁发《人力资源
服务许可证》,企业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相关文件,可以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