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女生阙某半夜从宿舍下铺滚落到地面,室友以为她失恋悲伤没及时送医。经医院诊断为急性大面积脑梗死,颈内动脉夹层动脉瘤,住院治疗后评定为五级伤残,目前依旧无法正常言语。 事发后,阙某家属向衢州市衢江法院起诉,要求校方赔偿损失近154万元。法院认定学校无责,但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法官建议校方实施人道主义帮扶。 日前,这起民事纠纷最终以女生获得40万元的帮扶款项而调解结案。 18岁的阙某是河南人,因其父母在衢州搞蔬菜批发经营,她便随父母来衢州读书,目前在衢州市衢江区某高中读高一。阙某是住校生,其床位在下铺。去年3月6日凌晨,睡梦中的阙某连同被子一起滚落到地面。同寝室的女生发现后即呼唤她的名字,可她就是不吱声,上去扶她问她怎么回事,她只是眨眼不说话。大家还以为她失恋了不开心不想说话,于是扶她上床后又各自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室友们发现阙某还是光眨眼不说话,觉得不对劲,于是向年级主任报告。家属随即把阙某送到医院检查。半夜里室友呼唤阙某不吱声,是因为她已经处在神志不清的状态。 不久,阙某家属向衢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衢江区某中学赔偿损失1539074.09元。 承办此案的法官黄甘富认为,这是一起无责纠纷赔偿案件。阙某并不是因为滚落下铺受伤而导致大面积脑梗死和动脉瘤,阙某的病也不是短时间就能形成的。因此该病与校方的管理之间无因果关系,学校不存在过错,无需担责。 尽管学校无责,但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法官建议校方实施人道主义帮扶。法官在做学校工作时,提醒学校可以通过学生保险等途径为阙某争取部分资金。 校方接受法官的建议,主动与保险公司对接,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非常同情原告的处境,决定给予40万元的保险金。校方同时动员师生为原告捐款5万多元,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也纷纷捐款向原告伸出了援助之手。 日前,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相关款项于5月28日前付清。 真的希望以后这种事可以少发生一些,毕竟现在有些人真的是毫不讲理的推卸责任,就是为了赔偿金?不顾惜已经不在的人的生命?我觉得这个问题值得全社会反思。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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