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友关注的“发现一个烟头扣环卫工人七块钱”之事,郑州市城管局发布回复称,对违规行为已责令整改,实际上,相关公司只是口头督促,并无书面规定,也没有实施过处罚。 前不久,广西东兴市文旅局、市开投公司两个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局长在内,被罚扫公共厕所。原因是副市长检查时发现,景区公厕存在“有异味”等卫生不合格问题,便开展清洁整改工作。 罚环卫工烟头钱,网友普遍认为太苛刻,不近人情;罚局长扫公厕,网友多数是叫好的,认为就是要这样动真格。其实,无论罚环卫工的烟头钱,还是罚局长扫厕所,都只是管理者在随心所欲,仍是简单的以罚代管思维,是同一个路数。这种处罚,看似力度大,有震慑力,却起不到治本的作用,只是对处罚的迷信。 公厕为何会有异味?也许未必是清扫不力,通风口设置不科学、气流循环不畅,机械通风设施不够,都可能是原因;至于地上烟头数量、公厕内苍蝇数量之类,也不仅取决于清洁工的敬业与否,还同市民素质、卫生环境相关。如果不问缘由,不对症处理,局长天天来清扫也好,天天罚钱也好,可能还是解决不了问题。 广州就明令禁止“打扫不干净扣多少钱”之类的条款,而是通过规范用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大量机械化清扫工具以及增加对环卫工的激励,来推动环境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这才是科学之策,层层加码处罚未必能换来城市卫生。曾经一个烟头罚一元钱的西安鱼化寨街,环卫工不是按规定两班倒,而是一个人从早到晚超负荷工作,说是因为招不到人——这样的罚法,能招到人才怪呢。 卫生城市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靠政府部门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各项投入,从整体上创造一个好的卫生环境。试想,如果一方面是工地扬尘不止,一方面又对路面灰尘“以克论净”;一方面污水横流、垃圾乱放,一方面又要求公厕内不许有苍蝇、异味,大环境不卫生,要求小环境洁净,也是难为了环卫工。 声音 《新京报》:这样的考核办法不仅不近人情,更显严苛、简单粗暴。 红网:很少听到过有人因为乱扔烟头而被处罚的,该处罚的不是他们吗? 这是什么不成文的规定?怎么不罚那些乱扔的人??我觉得环卫工是值得尊重的职业,至少是靠人家自己努力赚来的钱,不像有些,偷鸡摸狗的,早些被惩罚才好。我觉得这个规定很有失公正。希望能尽快改正过来。否则之后就让政府亲自出人去扫大街吧,体验体验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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