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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赛培育项目的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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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8 23: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立项条件
1.项目来源:(1)学校2019年已经结项或新一批立项的国家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SRT),并已经取得一定阶段性研究成果。(2)其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科研项目。
2.研究成果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作者仅限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者仅限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3.研究成果和研究方向要求: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4.项目主持人建议为2017级或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及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成员根据具体情况可由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   
二、立项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条件认真遴选,择优推报项目,并填写《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培育项目申报表》,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等附件材料。请于6月26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3,电子版发送至ccbnjau@163.com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专项评审,请各单位预先通知项目团队做好PPT答辩准备工作。学校将结合项目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项目研究前景,综合考虑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践性等因素,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项目作为“挑战杯”竞赛培育项目并立项给予经费支持。
3.此次“挑战杯”培育项目研究时间较于往年有所调整,自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经结项验收合格的培育项目直接进入学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同时,遴选优秀项目参加2021年江苏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 培育期满要求团队取得相应的培育成果。(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围绕项目主题,发表以本科生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的SCI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原则上团队成员中不能有研究生(具体参照SCI期刊目录)。(2)哲学社会科学类:围绕项目主题,发表以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具体参照北大核心和南大核心期刊目录或完成一份社会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至少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示),内容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3)科技发明制作类:围绕项目主题,形成以学生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至少一项,并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如已获得专利,并且已完成科技成果转换,则需提供产品应用部门的应用证明。
三、关于立项培育经费的补充说明
1.计划在全校范围内立项若干项“挑战杯”竞赛培育项目,自然学科类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类作品每项资助3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作品每项资助2万元。经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下拨,首次下拨50%。项目经验收合格下拨剩余的50%。
2.各支团队需要在申报书中列出详细的预算,学校会根据每组的具体预算情况配比培育经费。具体的预算项目需要在《南京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所列范围之内。
3. 立项经费由计财处统一管理,采取“零结余”的决算方式,各团队需要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使用经费总额的100%。学校将进行预算使用情况的考核。
联系人:魏威岗 严超
电话: 025-84396059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
附件:
1. 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培育项目申报表
2. 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培育项目预算明细表
南京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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