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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精神为科创板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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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5: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最高法发布了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从内容来看,意见较为系统、全面地规定了有关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各项司法保障措施,形成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体系,有利于妥善应对科创板运行中可能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
      意见提出了十七条措施,内容包括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从司法层面首次肯定“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治理安排等,瞄准了当法律规范和市场运行中的焦点和难点,极大程度响应了市场呼吁,体现了司法的关切。最典型的体现之一,莫过于提出了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司法落实措施。违法违成本低这一饱受诟病的“沉疴”有望得以尽快祛除。改革健全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则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诉讼成本,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对股东大会有关参与表决权决议效力的认可,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构建与科创板新特点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了司法支持。种种举措,均体现了为科创板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护航科创板和注册制,沿着资本市场法治化的改革方向行稳致远。
      科创板包含了一系列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层面的创新,包括发行审核、承销、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监管、交易等多个方面。尤其是注册制的实行,将更多的选择和判断权交给了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要防范风险,保证市场化运行,必须要加强法治化建设,完善法治,提高违法成本,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形成透明严格可预期的法律和制度条件。最高法此次出台的意见,直接针对的是科创板当前实践中的问题,立足点在于支持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大局。科创板是一个试验田,对市场化和法治化有着更高的要求,相关经验在此试点成功后将向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全面推广。
      用法治精神为科创板护航,保证其在设立之初就能够在市场化和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对资本市场整体改革的深化和推进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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