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启动多项反垄断指南的起草工作
上榜理由:进一步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
事实简述: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国家发改委正式启动《汽车反垄断指南》和《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
律师点评:《反垄断法》自颁布以来,不断通过各种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来对其法律体系进行阐释和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工作即是热点,也是难点,需要通过专门的配套规章来进行阐述和细化。工商总局颁布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主要针对的是非价格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其中不但明确了拥有知识产权和拥有市场支配地位之间的关系,规定了构成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而且还开拓性地创设了“安全港规则”,明确了对于知识产权许可活动中各方在市场份额上的要求,使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进行知识产权许可活动中能够预判到自己的行为在《反垄断法》上的后果。国家发改委在2015年也牵头启动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的起草工作。由于《指南》启动在后,而且是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名义起草,因此是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法规和执法经验的总结和提炼。
同时汽车行业也是反垄断执法的重点,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有多处与现行《反垄断法》相违背。商务部早在2014年就启动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发改委此次启动的《汽车反垄断指南》也将针对汽车整车销售环节、零配件销售关节、维修环节等各个环节的经营行为,进行系统的反垄断法律规范和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