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了,家家户户都难免会摆上一些年货。这些瓜子、花生、糖果、饼干是每家的必备小吃食品。一向被人们认为营养美味的瓜子,在经过一些加工后反变成了致癌食品。如果你知道了这些瓜子的制作过程,你还敢吃吗?这两天,不少市民表达了对“炒瓜子”的恐惧,明矾、滑石粉等词汇也因与“炒瓜子”挂钩而备受关注。 事件 上海曝光“染色瓜子” 2月17日,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的《七分之一》栏目报道,目前我国大部分炒货制作过程中都违规使用明矾、工业滑石粉。明矾可以杀死脑细胞,工业滑石粉含石棉,致癌,潜伏期可达二十年以上……这些炒货主销上海。 上海发现的“染色瓜子”,浸泡半小时后,绿茶瓜子水变绿,红茶瓜子水变红。也有人拿瓜子做了实验,五香和奶油瓜子在水中浸泡之后,清水变得又黄又浑。 据了解,按照坚果炒货食品国家标准,“柠檬黄”、“亮蓝”等食用色素在籽类中允许出现,但对分量有着严格的控制:“柠檬黄”允许被检出的量是0.1克/千克,“亮蓝”允许被检出的量为0.025克/千克,此外,“绿茶粉”也能调出绿色。 暨南大学食品研究中心主任傅亮表示:“如果只是浸水后出现浑浊,那可能是瓜子在炒制过程中受高温而自然炒焦的瓜子外壳及八角等香料,而不能说明含有不健康的人工添加剂,或者经过染色。” 他介绍,市场上的瓜子制品中,葵瓜子染色的比较少,西瓜子和南瓜子染得比较多,多数是为了好看或好意头,尤其节日热卖的瓜子制品常被染成红色、绿色。这些染色瓜子利用的色素基本上是人工合成的偶氮类色素,食用后会给身体带来消化、代谢的负担。 苏州7种瓜子检出含铝 苏州质监部门近日对从市场上随机抽样的炒瓜子进行检测。结果发现,七种瓜子均检出铝含量,而目前,明矾、滑石粉等含铝物质并不在现行国家检测项目之列。 据介绍,为使瓜子不易受潮变软、保持好口感,一些不法商贩在制作瓜子时会添加明矾,而明矾中的铝被人体大量吸收后很难排出,会损害大脑及神经细胞,导致记忆力衰退,严重的还会引起脑萎缩、痴呆等症状。而工业用滑石粉则能让瓜子表面更光滑好看,其中含有致癌物质。 “明矾(铝含量)和滑石粉(镁含量)目前并不在国家标准对坚果和籽类的检测项目之列”,苏州市质检所理化检验二室主任丁洪流说。 检测人员对来自超市、食品店的7种散装瓜子、本地及外地产西瓜子、葵花子等进行了这两项指标的逐一检测,结果这7个批次瓜子中均检出了铝含量。 而针对镁含量,检测人员表示,香蕉等水果以及天然瓜子中本身就含有镁元素,正常情况下大约在2000至4000毫克/千克,苏州本次被检测的瓜子镁含量均低于这个数值。 专家 慎重选择炒货类食品 上海市食品学会食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主任马志英介绍,添加明矾和滑石粉是防止瓜子等炒货相互粘连,并可增加表面光泽的效果。如果是含有石棉的工业化学添加剂,对人体可能造成危害,尤其对消化系统和排泄系统及肝脏等器官有较大危害。 马志英提醒,不要吃在色泽、形态、滋味和香气等方面有异常的炒货等休闲食品,同时,“不要喜欢某一种炒货,就长期过量地吃。” 营养师顾中一也建议,即便炒货是安全的,也不要多吃,按照营养配比,一周吃一两坚果就可以了。 质监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摸着特滑、口味浓郁的瓜子未必好。原因是这种瓜子很可能添加了过多或者根本不该出现在炒货中的添加物,同时在炒制过程中,一般附着于瓜子外壳上的添加剂较多,因此市民吃瓜子时去掉壳再入口,比整颗吃进嘴里更健康。同时,各种没有包装的散称瓜子也建议少选,这样的瓜子不仅缺少产地、配料等产品说明,品质难以保证,而且长时间与空气接触,也更容易滋生微生物或霉变,总之选购瓜子时,大品牌的炒货相对于小企业生产的安全系数高得多。 追问 食品“染色”为何屡禁不止 用明矾让瓜子不“哈”,用滑石粉石蜡“美容”,“绿茶瓜子”其实与茶没有一点关系……近日有媒体曝光,炒货市场畅销“染色瓜子”,甚至发现有些炒货中含有致癌的工业添加剂,让人触目惊心。 食品“染色”事件并非今日才有,之前就发生过酒水塑化剂、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问题。笔者想问,为何类似事件屡屡发生? 炒货的质量问题,此前就有零星披露。比如日前,国家质检总局通报炒货坚果抽查报告,其中芜湖市徐氏炒货食品厂的“徐昆”西瓜籽所含的糖精钠不合格,杭州鸿福食品有限公司的“鸿英”炒货老奶奶花生米所含的黄曲霉毒素B1含量是标准值的2.8倍。食品行业乱象横生,无良商家胡作非为,道德缺失无疑是主要原因。但除此之外,监管部门为何在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之前,视而不见?无动于衷,恐怕也是一大原因。事实表明,监管部门监管门槛低,以“不出事”作为最低标准,使监管流于程序性敷衍;或是相关职能部门在遇到问题时,因利益冲突等原因当“睁眼瞎”,结果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在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并不乐观的当下,对待滥用添加剂的警惕,恐怕真该秉持一种起码的取向:不就是一包瓜子嘛,就别指望炒出天花乱坠的“重口味”了。又是绿茶奶油,又是麻辣怪味……尽管《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不缺,但更历害的是规避法令与监管的超能力。对于“口感”与“外观”的偏好,是该要让位于底线的安全了。 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新增了食品安全渎职罪,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我们看到,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在不断完善、标准也在提高,这些都有助于改善食品安全现状。 此外,要想彻底遏止“染色瓜子”等不安全食品贻害公众,除了要严厉追究问题商家和企业之外,还要让那些有法不依的监管者承担责任。只有多管齐下,才能让百姓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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