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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勇大战--两种篮球哲学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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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2 08: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骑士勇士的总决赛,火星地球的碰撞,这一次,上帝站在火星的身后。
       除去场上的球员表现,教练的临场指挥,包括这两天为人津津乐道的CP3,在这三场比赛过后,我们还能分析出些什么呢?
       我想从篮球哲学的角度讲讲两个队伍的对抗。

       在我看来,骑士和勇士,球队的根本篮球哲学大相径庭。
先说两种极端情况
1.       完全团队至上
       这种篮球风格在欧洲球队中更为常见,即场上球员通过战术跑位,以合理分配球,追求合理空当出手为宗旨。场上五个队员不断的进行传、切、有球/无球掩护、挡拆等等。球员没有个性,没有个人英雄,完全以合理度最大化为原则。
其实莱利的后现代篮球理论,场上五个詹姆斯,超强运动力、球商、战术高于个性等等,是团队篮球的终极形态。
完全团队篮球的优点显而易见,出手合理即追求命中率,五个人平均分配出手则使对手不易找到防守重点,也保证了球场上每个人的体力分配合理等。由于出手比较平均,团队参与度高。
        缺点大体有以下几个,第一,一但遇见防守素养极高的球队,被识破所有战术跑位,便无法获得轻松出手的机会。第二,比赛焦灼阶段的攻坚能力差,第三,传的多也容易失误。

2.       球星至上
       这种建队方式在NBA中更为常见,当然也与联盟的商业推广,进而逐步完善的比赛规则有关。比赛思路极为清晰,把球交给球队的当家球星,由他来完成球队的进攻乃至防守。是突是投是传,全凭球星来决定。辅助的球员及战术往往以最大化发挥自家球星的能力特点为适宜。
球星至上的篮球,优点,球队主心骨明确,即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关键球执行度高。球星打得好,可以打乱对手的防守计划,进而带动全队,以点带面。球星长期大量球权在手,则篮球各项技术进步的更快。
       缺点也一样明显,一、角色球员参与度不高,虽说各司其职,但其不负责的职责渐渐退化,二、如果球星被限制,角色球员难以站出来分担任务,三,球星球权较为集中,体力消耗大。

       两种篮球哲学,分别是团队至上,和球星至上。当然,这是两种极端情况,在现实中没有完全依照这两种哲学的球队,比如说即使是欧洲球队,每个队也配有战术体系外的攻击手,在防守被针对的时候站出来单打,比如马刺这样的团队球队,要有吉诺比利这样单兵作战的球员。

       那么回到主题中,今年总决赛的两支队伍,我们就可以明显看出

       勇士是那只团队至上的球队,当然,其团队中也融入了随时脱离体系发挥个人能力的库里、杜兰特。在大部分时间里,勇士队在场上的球很少停下来,球员也很少停下来。场上球员不断的跑位、掩护、挡拆、切入等等,每个人一上场都参与到球队的攻防当中来。而到了比赛的焦灼阶段,球星同样可以站出来通过个人能力来一锤定音。
       勇士是团队至上,常规时间也是通过团队进攻来得分。所以遇上了防守素养极高的马刺队,便打得别扭。而面对整体防守懒散的骑士队,可以看到勇士草木皆兵。

       骑士队是球星至上的球队,整支球队围绕詹姆斯建设,篮板手,三分射手,防守者,都是根据老詹的特点而制定。通常打法是老詹或欧文通过自己的进攻带动全队,欧文的带动能力稍显欠缺,关键时刻老詹欧文站出来利用个人能力解决战斗。骑士当然也有团队配合,局部的二三人掩护,跑位等,但比起对面的勇士队,可以说还是以个人能力发挥为主。
       骑士队球星至上,在东部,没有球队的球星可以和骑士队硬碰硬,尤其是东部很少球队具有优质的锋线群来限制詹姆斯,所以骑士队的通过詹姆斯的个人进攻以及带动全队便解决了战斗,即使欧文发挥断断续续。

       连续三年总决赛,两种篮球哲学的碰撞。
       第一年,骑士队没有欧文这个爆破手,在老詹带领下负隅顽抗,当然没有敌过整体强大的勇士队。
       第二年,阵容完整的骑士队,在1:3落后的情况下,在后几场将个人英雄主义发挥至极致,在詹姆斯欧文的轮流轰炸下,逆转系列赛,拿到克利夫兰朝思梦想五十多年的冠军。
       第三年,也就是今年,金州勇士通过引入杜兰特,增加了自己球队在关键焦灼时刻的攻坚能力,补强了团队篮球的短板。当然,勇士的团队篮球进一步发展完善,日趋完美。所有球员上场就融入进攻,无论首发替补都能有稳定的输出。反观骑士队,詹姆斯发挥已足够好,但是面对东部对手所没有的勇士优质的锋线群的轮流防守,比赛越至后期,体力问题便愈凸显。而更致命的是当詹姆斯不能发挥出100%的能量时,角色球员更是难以站出来分担。而在第三场老詹欧文都几近完美的表现下,杜兰特关键时刻的决绝,带领勇士客场拿下第三战,目前来看,勇士对今年的冠军已志在必得。而今年,既是杜兰特的关键发挥,而更是勇士队的团队胜利。

       那么,到底哪一种篮球哲学,会是篮球的终极形态呢?或许这个问题并没有答案。
80年代,大部分球队崇尚团队至上的时候,乔丹横空出世,以一己之力改变联盟格局,直至退役,带动了联盟一批锋卫摇摆人打法。千禧年伊始,OK组合这样以个人能力为主导的王朝球队建立,而后穿插着马刺活塞等球队,通过成熟老练的团队作战与防守,拿下了一个又一个冠军。而近些年,詹姆斯带领着他的球队,七进总决赛,标志着又一个球星篮球的高峰期。
       勇士队的成功,以团队篮球为内核,全队上下参与进攻和防守,而到了关键时刻再由球星出面解决战斗。 但是,无论库里还是杜兰特,他们在成为球星之前,又经历过球队的低谷,在一支球队中用个人单兵作战的方式,磨练出今天的一身绝技。所以如果一开始勇士或雷霆选择团队至上,那么库里和杜兰特,又是否能够成长至今天的水平呢?
       从以上的角度来看,金州勇士队更接近新的篮球理念,是更先进的球队。随着詹姆斯的年龄增长,骑士应该在下赛季重点演练团队作战,减少詹姆斯欧文的球权,加入新鲜的战术打法,这样也许才能在明年更进一步。

       两种篮球哲学,你认为哪一种是更好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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