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夫妻或情侣合影晒于朋友圈,没有做到者,一律劝退! 5月15日下午,濮阳一美容机构发布的这样一则通知,在微博等平台上传播。对此通知,不少网友认为这不合适、涉嫌违法。大河报记者随即进行了调查。 该通知内容为:“为配合公司5月20日真爱见证系列活动,经公司行政部决定,所有员工有家庭或正在谈恋爱(单身除外)必须在5月20日之前,将夫妻或情侣合影晒于朋友圈。公司行政部将逐一检查,没有做到者,一律劝退。” 通知红色抬头为“李伟专业眼部整形”,下方落款为“李伟行政部”,发布日期2019年5月15日,通知上盖有“河南李伟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的红色印章。 对于此通知,有网友认为确实很“奇葩”,这是在强制员工秀恩爱,同时,还涉嫌违法劳动法。 有人认为,员工的个人微信朋友圈,不是企业的官微。员工的微信朋友圈属于其个人空间,爱什么时间发布什么样的内容,当由员工自主决定;相关企业也不应淆乱公私界限,强制要求员工夹带“公货”,干涉员工的私域自由。企业不能因为员工的饭碗捏在自己手里,就为所欲为,管理行为肆意延伸到员工的私域范畴,对员工附加额外义务。 “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最起码要做到恪守法律规定,尊重员工权利,才能取得员工支持;否则,只会遭致员工反感。”一市民说。 那么,此通知是真是假,究竟有无此事?下午3时40分许,大河报记者联系上该美容机构一崔姓经理。 崔经理受访时先说,有这么个通知,但这只是他们内部员工的一个活动,为的只是内部的一个效应,并不会真的去那样做。随后又说,他还不太清楚情况,需要和领导沟通、询问下情况,再给记者回电话。 对此,河南晟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四化说,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协商解除或劳动者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行为的。该公司所发布的该通知中有关“没有做到者,一律劝退”的内容,不能作为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 “如果该公司据此单方解除合同的,已涉嫌违法,劳动者可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王四化说。 此外,濮阳市华龙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士对此表示,如果该公司确实因此劝退员工,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有员工确实因为此事被劝退,员工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另一种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被公司清退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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