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大学生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45|回复: 0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千古贺嫁第一诗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6-24 16: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诗经·国风·周南·桃夭》
尽管有许多人并没有专门读过《诗经》,但总能念上《桃夭》诗中的一两句经典,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即便不解其中真意,还是会被这两句短诗所迷,忍不住心里暗叹一声,“写得可真美!”
此诗以后,美人与桃花便结下了难解难分的缘分。仔细想来,那姣好的美人面,两颊颜色粉嫩,娇艳欲滴,可不正是如桃花一般么?
也难怪崔护要在诗中那样写道:“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出自唐代诗人崔护的《题都城南庄》)。姑且不提此诗桃花依旧、人面不存的悲调,单是这人面桃花交相“比红”的韵味,就值得仔细研磨一番。
再后来,人面桃花就发展成形容美人的必备词汇。而桃花与美女的关系,也越来越亲密,有时甚至相互替代,衍生出“桃花运”、“烂桃花”、“桃花劫”等日常用语。但它们的源头,还是《诗经》中的这首《桃夭》。
实际上,《桃夭》本来就是一首祝贺女子出嫁的诗歌。它之所以成为“人面桃花”的滥觞,也不全是因为它首次将女子之美与桃花联结在一起,更是因为它将女子的为妇之道娓娓道来。
是什么为妇之道呢?其实就是《桃夭》诗歌每章后两句所说的“宜家宜室宜家人”。当然,这里所说的“家”与“室”是有区别的。毕竟《诗经》的语言相当精简,不至于偏爱犯重复啰嗦的毛病。
前人注解此处说:“室为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也就是说,“室”指夫妇二人的小家,“家”包括父母孩子等更大范围。由此推论,家人的范围自然是更广的,特别是在古代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的庞大家族之中。
“宜”字,可以有多种解释,古人注解中常见的有相安,相善,和顺之意,含义比较相近。结合相应社会实际,即女人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来讲,取“相安、和顺”皆可。也就是说,妇女在家庭之中,应当对整个家族的和睦兴旺起着重要作用——大至远亲,小到夫妇关系。
这也正是民间老话常说的:“娶妻当娶贤”。不过,显然这首《桃夭》诗所反映的不仅仅是女子的贤惠,还有前文所述的美人面若桃花。也是,内外兼美的女子,怎能不惹男人怜爱呢?
不过,这面若桃花的外在到底有多美,就全在对“夭夭”、“灼灼”的理解上了。和《诗经》中的许多词汇一样,从古至今对这两个叠词的解释也很多。
对于“夭夭”,比较合理的解释有“少壮、少好、茂盛、和舒、美貌”等意思,一般作“少好,貌美”来解释。因为小桃树在年轻时,生命力极其旺盛,枝条柔美,花开繁盛。尤其是它在随风起舞时,顾盼生姿,明艳动人,最是能和出嫁的美娇娘相衬。而历来人们在用桃花比喻美人时,被比的美人基本上都是年轻貌美的娇俏女郎。
至于“灼灼”,就没那么复杂。因为“灼”字从“火”,自然和火光密切相关。此处叠用“灼灼”,实为描述桃花颜色鲜艳,浓如烈火,光辉逼人,是想写出桃花开得很是繁盛。
此时,若将“夭夭”与“灼灼”相勾连,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便是那充满生机的小桃树,开满一树的繁花,娇嫩地红着,浓如火焰一般地耀眼。仿若那出嫁的新娘,面色红润,明眸含羞,嘴角带笑,尽现一生最美的风华。这副景象,到底是“桃花似人”还是“人似桃花”,都快要分不清楚了。
《桃夭》诗就是这样,在比兴之间实现了桃与人的合一,实现了从看桃是桃,看人是人;到看桃不是桃,看人不是人;再到看桃还是桃,看人还是人的三重境界。为达到这种人与物的浑然一体的状态,《桃夭》诗除了以桃花喻人外,还以桃实喻人,以桃叶喻人!
何以见得?写果实,它用“有蕡其实”句;写桃叶,它有“其叶蓁蓁”句。其中,“有蕡”,极言果实之多,“蓁蓁”,极言叶子之多。两句缀和,清晰完整地描绘出桃树花繁之后的两种别样茂盛姿态,也暗示着女子出嫁以后,为夫家繁衍子嗣,壮大家族的意思。
实际上,如果你仔细观察过桃树一年四季的样子,你就会发现,其实桃实的结成一般在前,桃叶繁茂的样子在后。年轻的小桃树还未抽叶芽,就先有花苞。待一树繁花落尽后,花蒂处结出小小的果实,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这时候的叶子,还是很新鲜的芽儿。在春风春雨的润泽之下,桃叶生长极其迅速,几天不见,就密密匝匝,层层叠叠,比花开时还要茂盛。在这之后,便是果实不断长大成熟的时期。
若将桃树的这种生命时序依次对应到出嫁女子的身上来,便是:待嫁的新娘,年轻貌美,灿若桃花;等嫁作人妇,繁衍后代,如桃树结实;待时光飞逝,荫蔽子孙,如桃叶蓁蓁。
据此,可以看见这位美丽的新娘,还有她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美好,以及她未来的人生走向。也正是这样,才真正成就了一首贺嫁诗的风采。
也就是说,《桃夭》不只是一首单纯的“桃花美人诗”,更是一首象征女子生命时序的“千古贺嫁第一诗”!以致于到了近代,民间娶亲仍有“歌《桃夭》三章”的说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南京虚数灵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苏ICP备2023024155号 ) | 公安备案号:32010402000195

GMT+8, 2024-12-23 02:32 , Processed in 1.09375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