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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学生创就业典型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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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6 18: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征集大学生创就业典型案例的通知

苏教指通〔2015〕27号

各高校:

为总结“十二五”以来我省高校创业教育的成效,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宣传,经商厅高校学生处同意,决定征集遴选一批大学生创就业典型案例。现就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1.大学生创业个人典型。在校或毕业5年内(2009年到2014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个人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高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本科院校推荐3~5个,高职院校推荐2~3个。

2.大学生创业团队典型。在校或毕业5年内(2009年到2014年毕业)的大学生创业团队,突出团队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高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本科院校推荐3~5个,高职院校推荐2~3个。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走出部队后大学生的光明前途。各高校推荐1个。

4.基层大学生。“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各高校推荐1个。

二、宣传方案

1.文稿审核。每篇事迹字数不超过3000字,厅高校学生处和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审核申报表格和文稿内容。

2.遴选评定。从各高校申报材料中遴选出100名江苏省大学生创业个人典型和100名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团队典型。

3.推荐发布。汇总编印《激情年华》(第二辑)。从中择优推荐大学生创业个人、军营大学生战士和基层大学生各5人到全国就业指导中心。推荐人物事迹将在教育部网站、《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新职业网、学信网、各省市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及高校就业中心网刊登。

三、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5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请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将推荐表格(见附件,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以及事迹材料(word文档)发送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投稿邮箱:dxscyy@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院校名称+(创业个人/创业团队/基层/征兵)典型案例征集”。

联 系 人:姚倩

联系电话:025-58053000

附件:典型案例推荐表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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