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开头吓你一跳吧?我也吓一跳。但终归完结了,奈何不得。差不多四十岁了,稍一放松锻炼,侧腹就松弛得多少令人担忧,牙也刷得比过去仔细多了。同年轻女孩喝酒时必须一再注意说话别带有说教味儿。我那曾经的偶像吉姆·莫瑞森早已呜呼哀哉,布赖恩·威尔逊也由于可卡因中毒而臃肿不堪。同代或接近同代的女性朋友都已结婚,多数有了孩子,再没人肯跟我耍了。同年轻女孩交谈起来,共同话题又很有限,往往说了上句没下句。是的,中年了,情愿也罢,不情愿也罢。
时下肚皮尚未凸出,体重也同大学时代相差无几,头发也幸好还蓬蓬勃勃。唯一的强项就是健康,从不闹病。尽管如此,岁月这劳什子还是要带走它应该带走的部分,理所当然。
如果有人提议让我退回到二十岁,我第一个反应该是怕麻烦——当时倒也乐在其中——觉得一次足矣。我懒得那么回顾过去。有过去,才有现在的我;但现有的我是现在的我,不是过去的我。我只能同现在的我友好相处。
至于青春何时完结,则因人而异。有的人是在不知不觉之间拖拖拉拉完结的,也有的人则明确把握住了完结的时间临界点。
日前见到一位过去的朋友,交谈的时候他突然说:“最近我切切实实感到自己的青春完结了!”
“这话怎么讲?”
“跟你说,我不是有个儿子吗?倒是才六岁,而我看见这孩子时,时不时这么想:这小家伙要长大,要碰上很多女孩,要恋爱,要困觉,名堂多着咧!可我再遇不上了。以前有过,但往后就没有了。说起来荒唐,总之就是嫉妒,嫉妒儿子将来的人生!”
“现在恋上谁也可以嘛!”我试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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