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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教育部规定各高校招收推免生的数量不得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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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7 11: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部日前下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明年的研究生推免中,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招收推免生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未经公示考生不得录取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公示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方面,教育部规定,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各招生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单位。



考点须配身份证识别仪
教育部要求,2014年研招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要确保考点的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等全程正常使用。

所有考点均要配足配齐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教育部还鼓励配备指纹识别仪,有效防范作弊。以往考试时,不少考生因为没戴手表而不能合理分配答题时间,教育部表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场电子挂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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