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语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排名方案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 [2006]14 号)和《关于下达 2009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 [2007]23 号、以及《关于做好 2009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要求,基于外语学科的具体情况,经外国语学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外国语学院 2009 年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条件和综合排名方案如下:
一、补充推荐条件
与学校其他专业相比,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在外语等方面有特殊的要求 , 在总体执行学校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学院对推荐人选的补充推荐条件如下:
1 、英语专业
英语成绩: TEM-4 级笔试 65 分及以上, TEM-4 级口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2 、日语专业
英语成绩: CET-4 级 460 分以上或 CET-6 级 425 分以上。
二、综合排名方案
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根据英语、日语专业毕业生人数及两个学位点的导师人数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两个专业分别排名。英语专业的名额: 8 名。其中推荐校内 5 名,推荐校外 3 名。日语专业的名额: 4 名。其中推荐校内 2 名,推荐校外 2 名。
1 、排名按综合成绩排序。
学生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综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即: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加分。学业成绩指学生所有成绩档案中记录的成绩加权平均分;综合素质加分是指学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各级奖项和表彰按规定进行量化折算的总和。两部分分别占排名成绩的 80% 、 20% 。用公式表述为:综合排名成绩 = 学业成绩 X80%+ 综合素质得分。
2 、综合素质得分的计算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能力表现包括学生在本校就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各级奖项和表彰,综合素质能力表现的成绩累计不超过 20 分,超过 20 分的按 20 分计算。具体加分条件如下 :
( 1 )在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核心期刊每篇计 3 分,非核心每篇计 1 分。(核心与非核心界定方法按南京农业大学学术榜的规定界定)。
( 2 )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名人奖学金等非单纯资助性的奖学金,每次计 2 分。校级三好学生一等、二等每次分别计 1 分 ,0.5 分。
( 3 )在读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方面等比赛,获得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计 5 分、 4 分、 3 分、 2 分。省级特、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计 4 分、 3 分、 2 分、 1 分,市级特、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计 3 分、 2 分、 1 分、 0.5 分。校级特、一、二、三等每次计 3 分、 2 分、 1 分、 0.5 分。金银铜奖或各类比赛设的一、二、三名参照同级别的一、二、三等奖加分。在一届比赛中,获得多个奖励的,以最高名次做加分依据,且只加一次分。
( 4 )获得校级“十佳”评选、“团员标兵”等奖励,每次计 2 分。
( 5 )获得省级或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励,每次计 4 分。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计 1 分;校级优秀团员及其他各类表彰每次计 0.5 分。
( 6 )担任学校或学院学生会、社团、党建班、团委等部长及以上干部 , 计 1 分。任各班班干部及学校或学院学生会、社团、党建班、团委等副部长计 0.5 分。以上所任职务都必须满一个学期及以上。
( 7 )有突出贡献或先进事迹加分,需由学院认定。
4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排名办法
英语专业 TEM-4 级笔试 85 分,日语专业日语一级通过或综合素质能力高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等条件是指综合排名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能力高低参考综合素质加分。
5 、其他情况
全国性外语竞赛 ( 非某赛区 ) 特等奖,外语演讲、口语或辩论竞赛中获一等奖(若为团体奖,个人排名须为前 3 名)获得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满足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推免条件,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可直接获取研究生推免的资格。
三、须说明事项
1 、为保证公平,在学院确定校内校外名额后,按校内校外按志愿申请分别排序,依次递补,校内校外名额不相互递补。
2 、为保证保研名额的不浪费,在确定保研之后,需要和学院签订协议。
3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推免委员会商议执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外国语学院
2008 年 9 月 4 日 |
|